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3月27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丽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艺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丽同志指出,对区委党校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
刘丽同志强调,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深入开展政治监督。
刘艺东同志表示,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党校开展巡察工作,是区委对党校工作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党校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也是对党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区委党校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监督,要精心组织,全力协作,确保监督质量,要坚持立行立改,以自我革新精神贯彻整改任务。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5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4655344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区委党校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